究竟法经意摘要 (8) 心的所缘
心是一种究竟法,它能够依心的种类、认知、感知颜色、声音、气味、味道、触觉以及各类事物,例如,通过眼识知晓颜色的心是一种心;通过耳识所生听闻到声音的心是另一种心;通过身识所生的感知冷、热、软、硬、紧、动等身体感受的心是又一种心;通过意识所生的思考、忆念各类心识活动的心也是一种心,如此等等。这一切都依心的种类以及导致该类心生起的因缘而定。
当心正在感知某一事物时,那一刻并不仅仅只有知晓的心存在,也不仅仅只有被心所知晓的事物存在,而是同时存在“知晓的心”和“被知晓的事物”。当有被看见的事物存在时,就表明那一刻必然有“看”的状态存在,也就是有“眼识”在起作用。但如果只专注于被看见的物质或事物本身,就会无法认识到一个真相:被看见的事物之所以能够显现,是因为心生起并执行了“看”这一作用。同理,在思考的时候也是如此。当心正在思考某一件事时,那个正在被思考的故事情节,就是心在当下所思考的内容。当心感知到某一事物时,巴利语中称这个被心所感知的事物为“所缘” (ārammaṇa) 。
在佛陀的教导中,“所缘”一词,指的是心所认知的对象。当心生起并看到通过眼睛显现的事物时,那个通过眼睛显现的事物就是那一刻心的所缘;当心生起并听到声音时,那个声音就是那一刻心的所缘;当心生起并嗅到气味时,那个气味就是那一刻心的所缘;当心生起并尝到味道时,那个味道就是那一刻心的所缘;当心生起并感知冷、热、软、硬、紧、动等触觉时,这些冷、热、软、硬、紧、动等就是那一刻心的所缘;当心生起并思考各种事情时,那些被思考的事情就是那一刻心的所缘。如此等等。
有心的时候,就必然有与之相应的所缘,每一次心的生起,都必定会认知某个所缘。心一旦生起,就不可能不认知所缘;也不可能有只存在有认知功能的心,而没有被认知的对象所缘的情况。
这个具有知晓所缘的心是究竟法 (paramattha-dhamma) ,它并非仅存在于佛教之中,也不仅限于人类,不属于任何种族。之所以会说“这个人看到”、“那个动物听到”等,是依靠具有物质形态的“色”和“记忆”来假设立名的。如果没有“色”和“记忆”,就无法将“心看到”、“心听到”等立名为“这个人看到”或“那个动物听到”。
心是究竟法,当“看”的心生起时,它就必定认知通过眼睛显现的事物;当“听”的心生起时,它就必定认知声音。“看”的心不可能认知声音,“听”的心也不可能认知通过眼睛显现的事物。
没有任何人能够命令或改变究竟法的性质与特征。这个能认知所缘的心之所以能够生起,是因为有因缘条件使其生起。如果没有因缘,心就无法生起。例如,当声音没有产生并撞击耳净色时,“听到”的心就无法生起;当气味没有产生并撞击鼻子时,“知晓气味”的心就无法生起。每一种类型的心之所以能够生起,都是因为有相应的因缘条件使其生起。因此,心的生起可以分为89种类型,或者更现象地可分为121种类型 (称为89心或121心) 。而导致某一种心生起的因缘,并不是单一的,而是需要多种因缘条件共同作用。例如:
“看”的心之所以生起,是因为有“眼净色”和通过眼睛显现的“色”等因缘。心和色法是不同的究竟法,究竟法中不属于色法的,就是名法。心、心所、涅槃都属于名法,而色则是属于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