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法经意摘要 (6) 概念并非真实存在的法

*** 概念并非真实存在的法

概念不是究竟法,因为它们并非真实存在的法。之所以称为"概念",是因为它们是通过概念这种方式来认知的。当认知到是人、是物体、是各种事物时,此时的心是在认知事物的概念,而非究竟實相。通过眼门显现的究竟實相仅仅是各种颜色与形相而已,但当意门心路过程的心认知到是众生、是人、是物体、是各种事物时,此时的意门心路过程是以概念为所缘,因此才能了知该事物是什么。

那为什么又有“概念法”之说呢?

在《巴利三藏·论藏·法集论》第一册第二部分 第499页 对“概念法”有如是的解释:

"何谓'概念法'?即对诸法进行称说、命名、界定、表述、给予名称、设立称谓、指明名称、称呼名称等行为。凡此等对诸法的称名行为,皆称为'概念法'。"

概念并非究竟法。真实的水果与画中的水果在看见时有什么不同?所有通过眼睛所见的事物,都不是众生、个人、自我或任何实体。无论是在看到葡萄的图像时,还是在看到真实的葡萄时,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只有图像是概念,而真实的葡萄不是概念。但实际上,无论是通过眼睛所见到的图像还是真实的葡萄,它们都是概念,是意门心路过程中生起的概念所缘,因为眼门心路过程只能认知外在显现的颜色和形相等。无论是真实的葡萄还是葡萄的图像,能够被认知为葡萄的,都是概念的所缘,而非究竟法的所缘。所以,当我们看到某个人时,也应该明白,这与画中的图像一样,都是概念。

***要怎样舍弃概念

问:我还不太明白。举个简单的例子,举例现在看到一支笔,老师说这意味着已经通过五门感官进入意门了。既然概念是在意门生起,那么,不知道要通过怎样的学习或修行,才能使心在心路过程中不超过五门呢?

老师:必须真正听懂,在什么时候有概念作为所缘,以及心是通过哪个门认知概念的。当心以究竟實相为所缘时,根本没有众生、个人或任何物质的实体。要让某个形相显现为移动状态,必须有大量的色法连续生灭才能形成移动。因此,以概念为所缘的意门心路过程必须不停重复生灭,以至于遮蔽了究竟實相的特征,使人无法如实了知究竟法的真实特征。

问:那么要怎样舍弃概念?

老师:不是要去舍弃概念,只要了解在知晓是众生、个人或任何物质时,那时是意门心路以概念为所缘。

例如一幅葡萄的图画和真实的葡萄,在身体的感官接触到时,是否有所不同?硬度是否不同?坚硬是由不同的因缘产生的,有的非常坚硬,有的不太坚硬,有的非常柔软,有的不太柔软。但坚硬确实是通过身体接触显现的一种法相,无论是葡萄的图画还是真实的葡萄,不同的是画中的葡萄并没有葡萄果实的味道。实际上味道也是一种‘色’,气味也是一种‘色’,冷或热也是一种‘色’,软或硬也是一种‘色’,紧或松也是一种‘色’,每一个色都会迅速生灭,而心的生灭更比色的生灭快了十七倍,也就是说,一个色法的生起到灭去,等于十七个心识刹那的生灭。

智慧必须深入了解到最细微的部分,直到明了被命名为某种事物的概念,实际上只是对各种究竟實相的错误认知。当这些究竟實相被想象成一种形状或现象时,意门心路过程就会以这种方式认知,成为那一刻心识的所缘对象。

问:如果意门心路知道是一支笔,是对还是错?

老师:没错,因为当时心识存在以概念为所缘。但智慧必须正确了知:当处于意门心路过程的那一刹那,与处于眼门心路过程的那一刹那是不同的。而那些未经培育智慧的人,往往会将眼门心路过程和意门心路过程混在一起,以致认为它们是个人或某种物体。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喜欢什么?贪爱喜欢什么?

贪爱什么都喜欢,也包括了什么?

*** 贪爱什么都喜欢

问者:贪爱喜欢一切令人愉悦的事物。

老师:贪爱喜欢一切事物,也包括了概念,世间充满概念,因此不可否认贪爱既喜欢究竟實相,也喜欢概念。当贪爱某一事物时,当下也同时贪爱着概念,并非只贪爱究竟實相而已。 举例来说: 如果喜欢一条皮带,那就是喜欢眼睛所见到的颜色。

问者:也喜欢品牌。

老师:全都喜欢。如果说喜欢颜色,具体是哪种颜色?是眉毛、眼睛、鼻子、嘴巴的颜色。如果没有这些颜色的显现,怎么会有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呢?不可能。但当我们看到颜色时,颜色本身只是眼识所缘的显现,无论是红色、绿色、蓝色、白色……即便如此,我们仍然会贪爱眉毛的颜色、眼睛的颜色、鼻子的颜色、嘴巴的颜色,这就是对概念的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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