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法經意摘要 (6) 概念並非真實存在的法

*** 概念並非真實存在的法

概念不是究竟法,因為它們並非真實存在的法。之所以稱為"概念",是因為它們是通過概念這種方式來認知的。當認知到是人、是物體、是各種事物時,此時的心是在認知事物的概念,而非究竟實相。通過眼門顯現的究竟實相僅僅是各種顏色與形相而已,但當意門心路過程的心認知到是眾生、是人、是物體、是各種事物時,此時的意門心路過程是以概念為所緣,因此才能了知該事物是什麼。

那為什麼又有「概念法」之說呢?

在《巴利三藏·論藏·法集論》第一冊第二部分 第499頁 對「概念法」有如是的解釋:

"何謂'概念法'?即對諸法進行稱說、命名、界定、表述、給予名稱、設立稱謂、指明名稱、稱呼名稱等行為。凡此等對諸法的稱名行為,皆稱為'概念法'。"

概念並非究竟法。真實的水果與畫中的水果在看見時有什麼不同?所有通過眼睛所見的事物,都不是眾生、個人、自我或任何實體。無論是在看到葡萄的圖像時,還是在看到真實的葡萄時,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只有圖像是概念,而真實的葡萄不是概念。但實際上,無論是通過眼睛所見到的圖像還是真實的葡萄,它們都是概念,是意門心路過程中生起的概念所緣,因為眼門心路過程只能認知外在顯現的顏色形象等。無論是真實的葡萄還是葡萄的圖像,能夠被認知為葡萄的,都是概念的所緣,而非究竟法的所緣。所以,當我們看到某個人時,也應該明白,這與畫中的圖像一樣,都是概念。

***要怎樣捨棄概念

問:我還不太明白。舉個簡單的例子,舉例現在看到一支筆,老師說這意味着已經通過五門感官進入意門了。既然概念是在意門生起,那麼,不知道要通過怎樣的學習或修行,才能使心在心路过程中不超過五門呢?

老師:必須真正聽懂,在什麼時候有概念作為所緣,以及心是通過哪個門認知概念的。當心以究竟實相為所緣時,根本沒有眾生、個人或任何物質的實體。要讓某個形相顯現為移動狀態,必須有大量的色法連續生滅才能形成移動。因此,以概念為所緣的意門心路過程必須不停重複生滅,以至於遮蔽了究竟實相的特徵,使人無法如實了知究竟法的真實特徵。

問:那麼要怎樣捨棄概念?

老師:不是要去捨棄概念,只要了解在知曉是眾生、個人或任何物質時,那時是意門心路以概念為所緣。

例如一幅葡萄的圖畫和真實的葡萄,在身體的感官接觸到時,是否有所不同?硬度是否不同?堅硬是由不同的因緣產生的,有的非常堅硬,有的不太堅硬,有的非常柔軟,有的不太柔軟。但堅硬確實是通過身體接觸顯現的一種法相,無論是葡萄的圖畫還是真實的葡萄,不同的是畫中的葡萄並沒有葡萄果實的味道。實際上味道也是一種『色』,氣味也是一種『色』,冷或熱也是一種『色』,軟或硬也是一種『色』,緊或松也是一種『色』,每一個色法都會迅速生滅,而心的生滅更比色的生滅快了十七倍,也就是說,一個色的生起到滅去,已經有十七個心識剎那的生滅。

智慧必須深入了解到最細微的部分,直到明了被命名為某種事物的概念,實際上只是對各種究竟實相的錯誤認知。當這些究竟實相被想象成一種形狀或現象時,意門心路過程就會以這種方式認知,成為那一刻心識的所緣對象。

問:如果意門心路知道是一支筆,是對還是錯?

老師:沒錯,因為當時心識存在以概念為所緣。但智慧必須正確了知:當處於意門心路過程的那一剎那,與處於眼門心路過程的那一剎那是不同的。而那些未經培育智慧的人,往往會將眼門心路過程和意門心路過程混在一起,以致認為它們是個人或某種物體。

在日常生活中,每個人喜歡什麼?貪愛喜歡什麼?

貪愛什麼都喜歡,也包括了什麼?

*** 貪愛什麼都喜歡

問者:貪愛喜歡一切令人愉悅的事物。

老師:貪愛喜歡一切事物,也包括了概念,世間充滿概念,因此不可否認貪愛既喜歡究竟實相,也喜歡概念。當貪愛某一事物時,當下也同時貪愛着概念,並非只貪愛究竟實相而已。 舉例來說: 如果喜歡一條皮帶,那就是喜歡眼睛所見到的顏色。

問者:也喜歡品牌。

老師:全都喜歡。如果說喜歡顏色,具體是哪種顏色?是眉毛、眼睛、鼻子、嘴巴的顏色。如果沒有這些顏色的顯現,怎麼會有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呢?不可能。但當我們看到顏色時,顏色本身只是眼識所緣的顯現,無論是紅色、綠色、藍色、白色……即便如此,我們仍然會貪愛眉毛的顏色、眼睛的顏色、鼻子的顏色、嘴巴的顏色,這就是對概念的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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