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法 現在(1)

第一章 佛陀

無所不知,世人尊敬的佛陀,在拘尸那羅城的梭羅雙樹間入滅。從那時起,人們就不再有機會從佛陀那裡直接聽到佛陀的教導。然而,佛陀在無餘涅槃之前聲明:以佛所教導的法和制定的律來代表他為師的諭言。

要判斷一個佛教徒是不是真正的尊敬佛陀的教導,是要依據他對佛法的瞭解以及實踐的程度。既使一個人有幸看到佛陀散發出的卓越氣宇,直接從他口中聽聞到佛法或甚至抓住佛的袈裟衣角一步一步地跟在他後面,但如果不能瞭解佛法,他並不是真的看到佛陀。但如果他聽到並真正瞭解佛法,那才是真的看到如來。

佛陀的教導對於智慧的累積有三個階段:
  • 理智上的智慧:研讀思考佛法。
  • 練習或實踐:直接經驗法,目的是消除所有的汙染雜質,達到苦的止息。
  • 穿透真相:體證四聖諦,最終根除所有的汙染雜質,達到苦的止息。
“誰看到了法,就是看到了如來”,指的是見證佛陀開悟時所瞭解的,也就是體證了出世間法。可以達到體證四聖諦的因緣條件是對法的實踐,也就是能直接經驗法;對法的實踐,直接經驗法的因緣條件是研讀思考佛法。佛法是我們賴以依靠的避難所,帶領著我們一步一步累積增加智慧。

佛陀的教導最早被以記憶和背誦的方式傳承下來。佛陀入滅後不久,大迦葉尊者率領五百阿羅漢至王舍城坐雨安居,舉辦了第一次的僧團結集,以口頭傳誦的方式紀錄佛陀的教導,一直到公元前一世紀以書寫的方式紀錄下來,也就是巴利三藏:
  • 律藏
  • 經藏
  • 論藏
律藏是關於出家眾的戒律,讓他們可以過著純淨聖潔的生活。經藏是關於佛陀在不同的地方對不同的人的教導的言行集。論藏就是阿毗達摩,是關於究竟法的本質真相,以及法之間的關係和因緣和合。

佛陀已經證悟了所有實相的真實本質和它們之間因緣和合的關係。佛陀以無與倫比的智慧,純淨和慈愛不斷的講述佛法。佛陀是福德智慧修行圓滿者,圓滿波羅蜜,真正圓滿覺悟的阿羅漢,正等正覺三藐三佛陀。

關於成為三藐三佛陀的四個因緣條件:
  1. 智慧的成就:智慧在證悟的那一刻是最高的智慧。這個智慧是他無所不知和十種力量的根源。
  2. 捨離的成就:徹底根除所有的汙染雜質,和所有過去透過身體或言語行為累積的不可喜的習性。
  3. 願力的成就:具有力量去成就所有渴望的,期望的。
  4. 身體外在的優秀成就:包括在過去世表現出的優越身體特徵,和令人愉快印象深刻的特質。
圓滿成就上上智慧是成為三藐三佛陀最高佛果的因緣條件。佛陀從生死輪迴中找到了解脫自由之道,平等開示一切眾生,幫助眾生離苦。非世間諸法所能比擬。

有兩種佛:三藐三佛陀和辟支佛(亦稱為緣覺或獨覺)
  1. 三藐三佛陀:自己覺悟了諸法的真相,這是以前從未聽說過的法。他對法的真相已經無所不知,以及在知識領域特殊能力的掌握,能轉法輪傳法。
  1. 辟支佛:自己覺悟了諸法的真相,這是以前從未聽說過的法。但未能全然掌握知識領域的特殊能力。辟支佛沒有轉法輪傳法,也被稱為靜默的佛。
因此,波羅蜜的圓滿是因,帶來的結果是成佛的實現,三藐三佛陀和辟支佛的因和果是不同的。

佛陀努力地幫助有緣的眾生,他甚至幫助那些邪惡的人,比如提婆達多。對於那些理解力還不够的人,佛陀會等待適當的時機教導他們佛法。他教導佛法的唯一目的是幫助人們從所有的苦獲得自由,從不是為了自己能獲得财富、地位或榮譽等等。

他隨時準備好要幫助那些願意接受他的教導的人,使他們從所有的苦中解脱出來。

因此,佛陀所教導的法,是他在證悟無上正等正覺時所完全參透了悟的法。在佛陀開悟的時候,所有的汙染雜質已經完全根除了。佛陀教導人們他所證悟到的真相,依法修行的人也可以從煩惱汙染雜質中解脱。

佛教徒應該去研究瞭解佛陀證悟出的法的真相,體證這個真相到底是什麼。找出佛陀證悟出的真相和傳統世界所定義的真相有什麼不同之處。

佛陀證悟了生命的真相並教導给人們,使人們也能理解和修行。佛陀所教導的究竟真相是:只有法,所有法都不是我或是任何有情,也不是某個東西。所有的法生起滅去都有它們的因緣條件。比如貪愛、憤怒、悔恨、不快樂、快樂、嫉妒、慈愛、眼識、聲音等等,這些都是不同類型的法。它們的生起都是因為不同的因緣條件。

一個人把貪愛、憤怒以及其它生起的法都當作是我的或誰的,這是錯誤的觀點、錯誤的瞭解。因為這些法的生起滅去隨時都在改變。把這些迅速生滅的法當作是我,我的,是一種對生命真相錯誤的瞭解。

當一個人在看的時候,然後把眼識當作是我的,這是深深執著於“是我在看”的錯誤瞭解。

當一個人在聽的時候,然後把耳識當作是我的,這是深深執著於“是我在聽”的錯誤瞭解。

當一個人在聞的時候,然後把鼻識當作是我的,這是深深執著於“是我在聞”的錯誤瞭解。

當一個人在嚐的時候,然後把舌識當作是我的,這是深深執著於“是我在嚐” 的錯誤瞭解。

當一個人透過身體感官體驗時,然後把身識當作是我的,這是深深執著於“是我在碰觸”的錯誤瞭解。

當一個人在想著不同的主题時,然後把意識當作是我的,這是深深執著於是“我在思考”的錯誤瞭解。

佛陀證悟到所有法的真相之後,他把這個真相傳授教導给我們,讓我們也明白所有的法都不是我,不是我的,不是屬於任何人的,是究竟法。他教導的究竟法,每一種法都有其不可改變的特質。究竟法的特質是任何人都不能改變的,不管是用什麼語言稱呼它們或不命名它們。它們的特質始終是一樣的,而且也沒有任何人能改變這些法。法之所以生起,是因為其適當的因緣條件使其生起的,然後就滅去了。正如佛陀對尊者阿難所说:“凡所有因為因緣條件而生起的,本質上都會消失滅去。”

因為無知,一個人會有錯誤的瞭解,把所有生起又立即滅去的法當成是我,屬於我的。這是人們對地位、頭銜、出生、家庭、膚色有所執著等等的原因。事實上,一個人看到的只是透過眼根出現的不同顏色,眼識不是我,不是我在看。一個人聽到聲音時,耳識不是我,不是我在聽。經由感官顯現出來的只是不同種類的法,它們的生起是因為有其適當的因緣條件而生起的。

把所有生起又立即滅去的法當作是我,屬於我的,這個錯誤的瞭解就好比是對海市蜃樓的認知。在沙漠中旅行的人可能會看到前方有水的海市蜃樓,但當他們靠近時,海市蜃樓就會消失,因為事實上根本就没有水。他們所認知到的海市蜃樓是一種幻相。即使是錯誤的瞭解,把生起滅去的法當作是我,屬於我的,也是一種由無知,錯誤的認知或記憶,錯誤的信念所造成的欺騙。

“人”, “女人”或“男人”等等的詞只是用來表示我們所看到的或聽到的概念。很明顯的,許多不同的颜色、聲音、氣味、味道、冷、熱、軟、硬、振動或壓力等,都有不同的法去經驗認知它們,否則它們並不會出現。這些去經驗它們的法分別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去思考這些不同意義的意識。

能去經驗的法,比如去經驗色彩的法,去經驗聲音的法,去經驗氣味、味道、寒冷、炎熱、柔軟、堅硬、振動或壓力的法,知道不同事物的意義的法和思考不同主题的法,所有這些能經驗認知不同事物的法,都被佛陀稱為心和心所,在接下來一章我們會先簡短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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