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講錄
12  名法和色法的無常
婉塔娜:各位聽眾,今天要討論的是佛學名詞中的“名法”(namadhamma)和“色法”(rupadhamma)。 名法,指的是無形而實際存在,即具有感知特性的心,和各種心所感知的情緒,如歡樂、痛苦、貪、嗔、痴、慈、悲、喜、舍……等等。

色法,指的是一切沒有感知的色相,諸如地、水、火、風、身體……等等。佛學中的色法,有二十八個色相,其中顏色是眼睛所看見的色,屬於二十八個色相中之一,其他二十七個色相是眼睛所見不到的。但是在眼睛看到色相時,我們會認為我們看到了東西,不是顏色,釋尊諭示,這是錯誤的,因此,請問舒淨居士,了解“名法”和“色法”的實相有甚麼必要性?

舒淨: 色法的重要性在於我們生活中每天都看見色,但也執著於所看到的色,使我們因此生出各種快樂或痛苦的感覺或情緒,而不知道世間萬物的無常,和我們對“色”的感覺也是無常。

:有時候我們會對所看到的東西,產生出喜歡或討厭的感覺。

: 舉個例子,假如你要買一支紅色的鋼筆,但是那天沒有紅色的鋼筆,你會選擇買下其他顏色的鋼筆嗎?

:可能不買,因為本意是要買紅色的鋼筆。

: 由此可見,即使是同樣的東西,只不過顏色的不同,就有了歡喜不歡喜的感覺,那就是我們被目標上的顏色所迷惑。實際上,我們看見東西變舊了,損壞了,說穿了,是因為我們看見目標上的顏色改變了,對嗎?

:可能是覺得它不是原來的樣子。

: 可以說是看見的顏色變了,我們就說是東西變了。在佛經中有一個很活潑的比喻:有一天釋尊令弟子南塔卡為比丘尼們說法,以下是南塔卡說法的內容:諸行的無常,就像點燃著的油燈,燈油無常,燈芯無常,火焰無常,燈光也無常。

這個比喻生動的地方,在於南塔卡指出,因為燈油和燈芯不斷的變化,火焰和燈光也隨之不斷的變化。意即任何物體的本質在不斷的變動的話,所看見的外表,其實也不斷的在變動。

:因為火焰和燈光是依賴燈油和燈芯才會產生。

: 燈油和燈芯燃盡了,火焰和燈光也會熄滅。實際上,即使還有火焰和燈光的時候,火焰和燈光也是不停的在生生滅滅,這也說明了萬物的永遠在變化中。

我們看見的任何物體,其實只是色相通過眼識的顯現,但是凡夫就對不斷生滅變化的色相存執著的心,成為我執與物執。因此,我們是不是應該對生活中每天接觸的事物有正確的認識,譬如對色的認識?

:我只有模糊的概念,但承認對事物有很深的執著。

: 釋尊諭示了讓我們循次精進的法門,熏陶智慧,以產生正見。

:我還不明白即使知道眼睛看到的,只是色,那有甚麼好處?

: 色,在佛教中有二十八相,世間萬物就是各種色法的組合,組合成為人、我、動物、用具等等,要認識到事物的真相,必須培養智慧的正見,如果認識到所有的人、我、動物、用具等只是眼睛看到的色,而且是在不斷的變幻中,就會逐漸降低對色的愛染執著,漸漸滿足於現實,在得到喜歡時不會高興得得意忘形,對於失意,也不會過份傷心。

:假如在理論上明白眼睛看到的,只是顏色,那我們應該怎樣培育,才能了解到所看到的景象,實際上只是顏色?因為我們一直來,都認為我們看到人,看到東西。

: 首先我們應該認識到產生正見的好處,才能進一步的熏陶正確的認知,明白一切諸法都是隨生隨滅的無常、不受控制,就會在得不到喜歡的物質(色)時,所生出的懊惱減輕;得到喜歡的,也不會過於痴迷,心境會趨向寧靜,不焦躁,不會成為欲望的奴隸。

釋尊諭示,凡夫有兩種追求,一種是世俗的財富、地位、名譽,生活享受等等的追求,另一種是對出世間正法的追求。而追求出世間法是最上選,假如始終以財富、地位、名譽,生活享受等為目標,則離開寧靜安詳的心境越來越遠。

:但是要放棄世俗的對名利財富的追求,是很難做到的事。

: 所以只有認識到事物的無常,才能慢慢鬆開妄見的死結。明白一切都在變化中的另一個好處是,有助於幫助我們對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的約制。舉個例子:如果你看到你喜歡的鮮花,你一定會停下來仔細的端詳,但是如果了解到所見到的只是顏色,迷戀的程度就會降低,對於事物的迷戀執著,也是痛苦的根源。約制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最終能消除潛伏在心底的貪染煩惱。

:那我們又要怎樣約制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呢?單單是要感覺到眼睛看到的只是色,已經很困難了。

: 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培養出,對眼前所看見的景象,明白只是一種通過眼睛顯現出來的色相的正確知見,因為沒有認識到這一點,看到喜歡的事物,就會全神的投入,對於不喜歡的,又會心生憎惡。假如我們不希望常常受到喜怒哀樂等情緒的支配,就必須培育認識事物真相的正思念。

:是不是佛法中所說的正念?

: 所謂正念,正念處,指的是通過理智的思考而產生的正知覺。譬如明白萬物的顯現,只是眼識反映出來的色相,產生這樣的認識,就是智慧。

但是,了解萬物的顯現,只是眼識反映出來的色相,也還是不夠,因為我們所不知道的宇宙真理,還有很多,充滿了無知,就是沒有智慧。

:是的。各位聽眾,我們今天的話題,圍繞著色法中的色相,色相還有很多值得探討的性質,但是現在時間完了,今天的談話,就暫此為止,再見。
Date 1 Jun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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