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摩
7 法性不必有名称
平时,我们对一切熟悉的事物,都能知道它的名称。但是法性,超越了名称,只是我们都不知道这个真相。
(4/4)舒净:我们熟悉了各种事物的名称,看到人,知道是人,看到玫瑰花,即使不说出,也知道是玫瑰花等等。
佛陀所谕示的世间万法真理,法的真实相是超越了它的名称。冷热软硬都是法,冷热软硬都是身体在接触到外界时,心里出现的感受,不论是用什么语言,冷的性质就是冷,热就是热,不必要语言的表达。但是,要摒弃世俗的见解,从未曾听过的理论角度来真正听懂这些真实相,必须是相当长时间的如实观察验证。
所以听经必须专注,一点一滴的聚集对诸法实相的知解。譬如看到色境(人、事、物等)时,乃是眼根与色境接触而产生的眼识,是单纯的“看到”。
看到是实有的法相,随生随灭,但是在心和心境的造作下,看到之后立即浮现了各种喜怒哀乐的直接反应,这些喜怒哀乐的反应将随着个人的修养意念而异。
因为有心的感知,所以才有所谓的“看到”,假如心没有感知,那面对着的人事物等就好像没有存在。
同样的道理,听到声音,是出于心的知觉,假如心没有知觉到声音,那即使是有响亮的歌声,那歌声也好像没有。
心对外境的感知是一闪而逝,但是由于世人的执着,就会被自己的感情所欺骗,生出诸多烦恼、愁苦等情绪,然后再三的回味着。
Date 1 Jun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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